二、要明确任务,把市打私的重点与外经贸工作的切入点有机结合起来
市打私领导小组决定:结合我市区域范围内走私动态的变化和季节时段敏感商品走私规律等特点,从9月1日起至明年春节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走私专项斗争。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海(河)偷运走私;打击商业瞒骗走私;打击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打击重点商品走私和国内市场的私货营销;打击外汇黑市交易和各种形式的洗钱活动;大力整顿进出口秩序,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深入搞好船舶的整顿和管理;加强对沿海走私重点村镇的整治工作。
为配合市打私部门做好打私工作,市各级外经贸部门重点抓好各类进出口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把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作为切入点,要针对走私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世贸组织估价规则实施“价格瞒骗”、偷逃海关税收、利用企业境内外特殊经济关系做假帐等新特点,重点加强对全市8,800多家“三资”企业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三资”企业的有关渠道从事走私违法违规活动。
三、要充分发挥涉外经贸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与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对各类进出口企业监管的合力
近期,要重点清查下列企业:(1)“三无”(无厂房、无设备、无工人)企业;(2)帐册管理混乱的企业;(3)大量进口不作价设备而产品出口量成反比的企业;(4)边角废料数量较大、价值较高的企业;(5)今年国内销售比以往明显减少、出口额没有明显增加的内销大户;(6)实际进出口量与生产能力明显不符的企业;(7)进口保税料件倒挂、多进少出的企业;(8)多个大额到期合同未核销的企业;(9)出租经营权,实行挂靠经营的国际货代企业;(10)连年亏损却要扩大经营范围的企业。要利用企业申报外贸经营权、企业年检、更换生产能力证明、进出口业务申报审核等各种机会,加强对其资质、信誉和守法经营等审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构筑企业信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
四、打防结合,重在预防
各外经贸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重审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管理与重服务的方向转变,要加强与各打私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发挥外向型经济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要配合市打私部门做好对各类企业的调查研究,一方面摸清各类走私渠道的特点与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打击行动,做到稳、准、狠,不扩大化,不影响当地的投资软环境;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