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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8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08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的通知
(黑卫医发〔2008〕323号)


有关市卫生局:

  现将《黑龙江省2008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六日

黑龙江省2008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
卫生工程”项目执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农民患者就近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做好2008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项目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使农民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县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百姓,培训一批人才。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省1 5个项目县医院或中医院(延寿、林甸、杜蒙、桦南 、抚远、桦川、同江、汤原、甘南、拜泉、泰来、兰西、饶河、绥滨县和青冈县)。

  (二)项目内容

  1.组织省内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为主)选派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到15个项目县医院(含县中医院)工作一年,每个医院派驻5名医师(中医院派3名),根据需要也可以派遣一名护理管理人员。每名派驻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后可以轮换。在哈省级医院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其他医院由各市卫生局统一安排。

  2.派驻医师条件: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县医院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3.主要工作内容: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项目县医院的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项目县医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对项目县医院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帮助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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