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学法先行,注重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各市无管处都建立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制度,基本能做到每月学法半天,同时积极参加厅和当地政府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有的市无管处除了请专家来授课外,还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与兄弟省份和发达地区的沟通交流,虚心学习无线电管理的先进经验。除九江市无管处外,其余无管处均顺利通过了省、市法制部门的培训考核并申领了新版执法证。
三、推行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各市无管处都将实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本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结合开展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活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大多数市无管处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推行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改进机关作风和服务方式,积极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做好组织、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及时排查无线电干扰,注意倾听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诚恳地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各无管处始终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管好是为了发展”的管理理念,注重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管理,为我省无线电通信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走访各市通信运营企业中,各家公司均对各市无管处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由衷地称赞他们行为规范、办事高效、执法严格、服务热情、清正廉洁、作风优良。
四、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2003年,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在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查处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实现了全年工作目标,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各无管处依法做好无线电的有关审批、验收、申报登记等事项,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程序查处无线电违法案件,按照行政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开展频占费征收工作,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不多收乱收、不少收漏收并全部上缴财政。全省全年共受理各类台站申请594份。其中,审批卫星地球站25座,广播电台8座,航空导航电台2座,微波站15座;撤消台站654个。其中,卫星地球站7座,广播电台5座;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3件(20000余台套),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预审1件,收取频占费370余万元。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省认真开展了保护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专项整顿活动,在第一阶段中全省组织专项检查出动781人次,走访设台单位608个,检查无线电台2178 部、收缴大功率无绳电话20 部、撤消电台654部、撤消广播发射机5部、封存电台179 部、收回频率108个。到目前为止,厅纪检监察和法制监督部门没有收到一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相对人的投诉,没有接到过一起要求行政复议的案件,也没有发现不履行法定职责和滥用职权的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