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8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黑卫疾发〔2008〕415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哈尔滨铁路局卫生处: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关注,营造有利于促进人的心理和谐的社会环境,增强公众自我精神健康意识,提高人群精神健康水平,宣传普及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根据17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15年)》提出的“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的工作要求及《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08〕434号)》的要求,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现就我省开展2008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精神卫生宣传以儿童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主题确定为“同享奥运精神,共促身心健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利用奥运会的契机,以《
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为指导,大力宣传提高和维护儿童青少年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传授改善心理健康、提升心理素质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要针对儿童青少年时期特有的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向家长、学校和社会开展防治工作宣传,促进早发现、早干预。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动员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同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各地方的精神卫生工作部门领导与协调机制作用,积极联合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学校共同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形成多渠道相互协调、互为配合与补充的宣传氛围。要配合文化部门加强和谐文化建设,以健康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健康地进行文化消费。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预防、干预、控制网络成瘾的有关工作,结合实施素质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学生心理和行为问题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活动的契机,加快制定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实施计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