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近几年的建设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二次全省建设工作方面的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城镇建设与发展的文件,在全省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二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注重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分类指导,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三是始终把“楚天杯”创建作为有力的抓手,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调动了各地抓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提高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四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在抓城乡物质形态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能力,增添了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动力。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要进一步总结发扬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下去。这里,我还要特别指出,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近几年来的工作中,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克难奋进,表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保持了全省建设事业年年有新变化、新发展。可以说,建设工作取得这些成绩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到会的各位代表,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
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行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滞后,活力不足;住房供应结构不够合理,一些地方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不足;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不健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规划建设特色不够明显,管理不够规范,村庄建设有序发展不够,小城镇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有待加强;一些县市的城市管理水平不高、执法不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二、明年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做好明年的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推进建设事业各项改革,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要求;把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全省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达到45.7%左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长10%;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1%,增加值增长10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6%;省辖市和直管市建城区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达到100%,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达到100%;力争八月底前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用三至五年时间实施完成“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即通过抓好全省100个重点镇的建设,努力增强对农村地区辐射和带动作用,使其真正成为所属县(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副中心。抓好全省1000个示范村的建设与整治,探索村庄建设新模式,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年是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的第一年,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5]42号文件精神,从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这项工程的起步和发展。
一是切实抓好重点镇建设。继续扶持基础较好、产业支撑较强、区位优势明显的重点镇,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确保重点镇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引导重点镇从产业发展、城镇基础设施配套、管理体制改革、特色镇创建等方面下功夫。坚持规划先行,做好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制定小城镇规划编制的地方性标准及其监督办法,建立和完善小城镇规划监督体系。明年六月底前,10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全部达到省级备案核准要求,并完成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补充完善镇域村庄布局规划。继续加强对重点镇的考核工作,按照《湖北省重点镇建设考核办法》,对全省重点镇建设情况,尤其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人居环境改善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已列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村镇做好保护规划。加强农房建筑质量的指导,组织编印《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建设参考图集》,指导各地的农房设计、施工,提高农房施工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改善农民居住水平。
二是大力推进示范村建设与整治。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作好示范村建设与整治规划。省建设厅已出台《关于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湖北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导。2006年年底前,1000个示范村要全部完成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结合各村情况,因地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硬化村内干道,完善给水、排水系统,建立健全村内保洁制度,努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要建立政府投入、集体和农民自筹、社会各方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把有关村镇建设的项目与村庄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农民投资农村公共事业,充分运用市场的办法,吸引民间资本投入。要加强村庄整治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按照省政府要求,分年度作出计划,定期检查、考核、验收,并将建设整治进度与资金项目扶持挂钩。明年四月,省建设厅将召开全省村庄整治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部署推动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