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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监察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办公室主任: 吴涤清 驻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副主任:  
  刘晓林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童纯跃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李 斌 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成 员:  
  骆仁良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员

  丁大忠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调研员

  阮 斌  驻省建设厅监察室副主任

  敖 鹰  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科员

  (二)办公室的职责

  办公室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筹备召开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承办信息收集、资料整理与交流工作等;

  2、督促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3、了解、综合各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及动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和检查出来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转请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工作安排

  (一)进度安排和重点内容

  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三段有重点、有计划进行,确保各地按进度扎实开展工作,取得成效,不走过场。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2月1日-12月底)

  督促各地根据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进度表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在年底前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材料情况,推广、宣传好的做法。

  第二阶段:督促实施阶段(2006年1月-2007年6月)

  督促各地全面开展工作,每半年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报办公室。办公室有针对性对地进行专项调研,掌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广好的做法。

  2006年6月-12月,办公室根据上半年各地总结情况、出现的问题以及专项调研情况,选择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组织召开全省经验交流现场会,加快推进各地开展工作。

  2007年1月-6月,办公室选择2-3个市、州,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进行专项检查,了解开展情况,总结经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7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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