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卫生部门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理顺医疗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牵头处室:办公室、机关各处室
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
建立完善运用法律、政策及信息发布、行为准入、监督检查等手段,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严格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临床新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的准入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业管理,严格落实设置审批、执业注册、年度校验和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院长职责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端正办院方向,改善医疗服务。
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药物应用、处方管理等规定,制定完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路径。推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控、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探索实施单病种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推进医院院务公开
认真落实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院务公开目录,建立院务公开联系点和示范点。推进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对内要把“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对外要把医疗服务和收费价格作为公开重点。充分利用医院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公开的方式,提高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可比性和可查性。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院务公开工作上水平。研究制定院务公开考评办法,抓好督导检查,将院务公开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
责任处室:医政处、中医医政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
(四)实行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
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建立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平台。继续改进和规范大型医疗设备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抓好《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制度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