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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卫生部《实施办法》提出的任务要求,思想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比较健全,权力运行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到2012年,建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全省卫生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制定《黑龙江省卫生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省卫生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廉政教育课时不低于培训总课时的10%。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列在最前的为牵头处室,其他为协办处室,以下相同)

  2、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普及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探索建立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廉政知识培训和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制度。贯彻执行省纪委《新提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知识测试暂行办法》。

  责任处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加强党的作风教育。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纠正一些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国内外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管理、廉洁从政、民主管理的风尚。

  责任处室:机关纪委、机关党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4、深入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总结、树立和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大力开展示范教育,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利用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说法,做到警钟长鸣,增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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