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供水水质监管,推进城市污水处理
认真落实省建设厅鄂建[2005]72号《关于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的通知》,抓好供水水质新标准的贯彻实施。督促市州参照省对省辖市(直管市)监测通报的做法,建立监测网络,做好对所属县(市)监测通报工作。争取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营运、管理调研,督促建设进度缓慢、管理经营不善的市县进行整改。大力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五、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规范城市客运市场
继续抓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争取省政府下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以“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畅通工程”创建活动为载体,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更新车辆,优化线路,整顿公交市场,严打黑车路霸,为城市客运营造良好环境。
六、抓好城市园林绿化,改善人居环境
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等评优活动为手段,进一步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认真搞好第二批省级园林城市的复查,指导黄石、荆门、仙桃、宜都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抓好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做好“中国人居环境奖”项目的申报与推荐,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强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
争取省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召开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数字化管理试点,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国家风景名胜资源的有效监管。抓好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清江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入选申报工作。
八、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配合省人大做好《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条例》出台后,督促各地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实施。以推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大力推广黄冈市“门前四包”的经验与做法,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推进市容环卫事业发展。认真抓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快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和利用,提升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