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开拓对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继续支持企业开展对国外智力的引进工作,每年组织、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经费资助,对通过评审列入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资助项目,市政府给予配套资助,各有关部门将做好相应的跟踪服务工作。
八、建设珠海人才公寓。由市政府规划建设一批住房,重点解决新引进的人才在珠海期间的居住问题。
九、切实贯彻柔性引进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广东省居住证》的功能和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持证者在我市的相关配套待遇。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探索试行以自主创新和工作实绩为导向及不唯身份、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的人才测评方法,对中级职称的评审,在执行现行评审制度的同时,对业绩大、贡献大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一些简化的测评程序,不拘一格“评”人才。要努力做好在珠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服务工作。
十一、建立流动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流动人才不受在珠海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申报、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由申报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加推荐意见,向市人事部门或向相应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档案放在外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由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其学历、资历证明,即可按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
十二、推动社会化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加大社会知识性资源开发和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的、尤其是大学园区高校教育培训资源,实施“创新英才”培养计划,打造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品牌;逐步建立“政府引导、行业主管、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形成高层次、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人才培训机制。
十三、提升为人才引进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发挥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所具有的公益性人才服务职能,受市政府委托,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全方位服务,办理人才引进过程中涉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形成人才引进的“一站式”服务。加大对公共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实行引进人才网上申报预核制度,提高为人才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十四、打造吸引人才的品牌优势。借助于互联网等现代传播媒体,面向海内外推介珠海的优美自然环境、完备的人才发展环境,广泛、有效地宣传珠海的企业形象。市有关部门将根据企业需要,不定期地牵头组织企业到外地招聘所需人才。也将根据实际需要,为珠海的科技型企业举办专场人才招聘会,全方位、多层次地为企业招揽人才搭建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