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育企业自主创新的中坚力量。
规模化以上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根据珠海市实际情况和“十一五”期间发展的需要,按照政府扶持、市场推动、企业化运作的原则,努力建设和完善一批与珠海市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共技术创新机构,着力组建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支持其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促进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扩大企业规模,巩固行业优势地位,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开拓国际市场。在目前已通过认定的23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的基础上,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组建的国家、省、市工程中心超过20家,总数达40家以上。在现有15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争取在“十一五”期间,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以上,使总数达到115家以上。
(3)激发中小企业的原始创新活力。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是原始创新的重要主体和源泉。对于这些众多的中小企业,一方面完善公共研发平台,为企业的创新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孵化条件,支持企业的创业活动,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各方面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继续加大珠海市生产科技型企业的认定以及贷款贴息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和资金支持。鼓励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经过推荐并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地方资金给予配套资助。通过制定和实施《珠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扶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步伐。对列入国家高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的项目,市级给予配套支持。
(4)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地位。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企业家是企业发展模式的决策者,是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者,是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企业家对产品创新的捕捉能力和技术鉴别能力决定企业创新的成败。具有开拓、进取精神的企业家必然是自主创新核心,尤其是“领袖型”具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家。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这些企业家为其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榜样。积极创办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为主的各类“企业家沙龙”,使企业家创新精神能够不断扩散。
2.搭建与运营公共技术创新平台。
(1)有选择地建设公共实验室和公共技术研发平台。
重点采取省、市共建的方式,在生物制药、电力控制、集成电路封装及水产养殖等领域,有选择地支持若干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基础较强的公共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建设,发挥其仪器设备和人才队伍优势,带动珠海主导产业前瞻性研究的开展。
(2)重点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平台。
选择从事共性技术开发、中间试验、产品测试方面的机构,建立行业性的专业化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平台,提高其配套和工程化技术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等配套技术服务;构建技术交流与技术交易信息平台,提高技术市场的信息化水平;完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其他科技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器的服务与孵化功能,构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的基础环境。
(3)进一步完善科技园区建设。
继续加强各科技园区建设的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广东省集成电路设计与生产基地、清华科技园、民营科技园、广东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等各类园区和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各类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水平。加强国家高新区与各类科技园区互动,使之成为珠海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核心区和辐射源,成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柱力量。
(4)完善大学园区的创新功能。
进一步发挥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的科技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建立一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供给和需求双向互动,产学研结合,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联动的高新技术创新模式,大力推进珠海产学研基地的建设,创建珠海大学科技园。以大学园区、科技园区和专业园区为依托,重点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的力度,探索以“大学园区(教育)、产学研基地(孵化器)和功能区(产业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科教产业发展新模式。
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在科技创新海岸建设大学科技园,搭建大学园区各高校及其校本部、园内外其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并形成知识经济和科技产业集聚的示范作用,推动珠海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1)运用市场机制,积极发展功能多样、服务到位的中介服务机构,发挥中介机构在政府与各类企业、研究机构间的桥梁作用。重点发展科技评估、技术咨询、技术产权交易、技术经纪、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多种功能的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开展信息采集、加工、处理等业务,鼓励开展创业策划、投资管理、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创业服务。
(2)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引导和鼓励广州、香港、澳门等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担保机构、资产评估事务所、各类咨询顾问公司、科技交流机构等在珠海设定联络或办事机构,主动配合企业服务。制订与社会化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快科技中介组织规范化进程。
(3)大力推动产学研结合,在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共建实体、人才交流和培训、信息交流、设备仪器共用和技术与咨询服务等方面加强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推进科研设施的重组、联建、共享、对外开放和科技人才的优化组合,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利用效率。
(二) 完善自主创新基础条件。
1.建立仪器设施共享网络。
在巩固现有珠海大型科学仪器协助网的基础上,扩大其覆盖面,逐步形成全社会的共享网络;根据珠海科技发展的需求,挖掘珠海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潜力,争取和参与国家和省的大型公共试验装置的建设;制订有效管理办法,强化大型仪器设施的共享利用,限制分散、重复购置,提高大型仪器、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
2.完善产学研合作网络。
围绕珠海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和医药等主导产业,共建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和开放实验室等方式,加强产学研合作,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重点为研究开发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公共与基础性科学技术提供基础设施,形成一支创新的核心队伍。
3.强化以网络为骨干的信息支撑系统。
扩充、集成科技文献资源,开辟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源的各种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科技文献网络系统的对接与共享,形成统一标准规范的科技文献共享服务系统。以解决科技信息资源分散、低效开发和提高社会服务功能为目的,整合集成重点领域的各类科技项目的成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国内外科学数据信息资源,整合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源和专利数据资源,开展高水平数据产品的增值开发与综合分析服务,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4.推进以专利保护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不断推进专利产业化、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机制,构建面向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着力培养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和企业,逐步形成行业知识产权战略为引导、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实施为支撑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
(三) 优先支持的重点关键技术。
围绕珠海的优势产业领域,如软件、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海洋等高新技术产业,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领域,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以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为重点,突破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技术。
1.主导产业关键技术。
(1)软件产业关键技术:中文信息处理系统、网络系统安全技术和计算机病毒防范与疫苗程序,面向移动智能终端(包含手机、PDA等)的嵌入式操作系统架构,嵌入式操作系统,专业仿真控制系统。
(2)生物和医药产业关键技术:中药现代化、新型生物农(兽)药和生物肥料、绿色环保型饲料、海水养殖工程优化技术等。
(3)新材料产业关键技术:材料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技术、新型片式电子元器件技术、新型光电材料技术、超细及纳米粉体材料技术、精细化工材料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