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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2002)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
(珠字[2002]13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文件精神和国家以及省技术创新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提高珠海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确保我市在2007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结合珠海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一)切实加强技术创新,大力发展新经济,增强我市在高科技产业和发展新经济的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采取有效的办法,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实施名牌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优势资源培植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第三产业,力争在五年内使科技进步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精神,结合珠海实际,制订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我市软件产业的若干规定》,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扶持力度,力争5年内培育一批销售额超亿元的软件企业,到2010年使我市软件开发和生产能力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大力促进生物医药企业的发展,使其提高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先进的生物医药企业及技术,重点研究开发具有高新技术水平的制剂产品、高附加值的原料药、海洋药物、生产技术药物和机电一体化的医疗器械产品。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技术引进、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新成立和引进的生物医药企业或现有企业增加生物医药项目的,可按市高新技术项目给予土地使用费减免的优惠;外商到珠海联合办厂,可以其商标、销售渠道入股;外商投资兴办的生物医药企业,享受《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95号)中有关先进技术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中药现代化的研究、开发、生产和基地建设。

  (四)加强环境保护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应用和开发,进一步提升我市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质量。引进国内外先进环保技术,大力发展先进的垃圾分类处理、汽车尾气处理、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废水废物再生利用、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与控制、海洋环境监测等新技术、推动珠海环保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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