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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强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的决定

  24、树立科学人才观,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
  人才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只要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都是珠海需要的人才,都是珠海的宝贵资源。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科学看待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所长,人尽其才,鼓励人人都努力成才。要注重对特殊人才的选拔使用。
  25、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加强人才发展的载体建设。围绕我市有较强吸引力的产学研基地的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各领域的快速、协调发展,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文化旅游、海洋开发等特色产业,通过大力支持发展若干优势企业,使专门人才在行业引导下得到良性健康发展;依托大学园区的科研优势,规划和发展切合珠海实际的若干研究群;从政策、资金和设备等方面,激励海内外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开展与珠海发展紧密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依靠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来推进人才的密集型发展或有针对性的整体式发展。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获得“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其配偶的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中小学校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安排,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补贴。市政府在市区安排引进人才周转公寓,供引进的暂无住房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租用。打破身份、所有制以及城乡、地域的限制,为企业招调人才立户。上一年度纳税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招调员工。高级技工、高级技师两类拟招调人才,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其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符合我市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同时办理“农转非”及随迁手续。
  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加强人才“柔性”引进力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国内外高级人才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兼职、考察讲学、学术休假、担任业务顾问等多种形式长期或短期到珠海工作、创业,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智力,对通过柔性流动为我市服务的国内外人才,发给《珠海市人才居住证》,按照《珠海市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享有权益;制定“银色人才”引进政策,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吸引外地的高精尖退休人才来珠海工作。
  进一步做好海外留学人才的引进工作,支持和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珠海创业。加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力度,市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扶持留学人员创办高科技企业。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通过设立海外人才招聘网页、定期组织海外人才招聘团等方式,为人才引进提供途径和方法。
  26、强化人才培养工作,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加大培训力度,有重点地培养高层次人才。在现有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中,每年选派200名左右的各级干部,通过送往国内外一流大学、政府部门或有影响力的企业进行短、中、长期学习培训,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塑造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人才。
  拓展开发渠道,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建成市培训指导网站,为各类组织提供发布培训需求信息的平台。启动“珠海市定制化培养”计划,鼓励政府、企业与高校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制度,评选“珠海市年度十佳高技能人才”,激发劳动者学技术、学技能的热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评聘分开、考评结合的社会化考核方式,为高技能人才的成长拓宽通道。加强技术学院、职业高中、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的建设,鼓励民资办学,为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的成长创造条件。
  借助制度保障,提升全社会整体人才水平。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逐步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部门带薪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继续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的学习深造和投入机制,引导、鼓励和保障已经具有大学文化的中青年干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结合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提倡和鼓励自学成才。把学习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学分、课程培训,激励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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