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有实力的公司来我市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境外企业在我市创办综合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外资研发机构可独立或联合申请我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外资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的实验仪器设备可为地方提供有偿服务。
建立和完善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大学园区高校和科技园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技术需求,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到2008年,创建10家依托大学园区和相关科技园、服务于我市支柱产业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立和完善10家具有综合配套服务能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的科技企业达到500家。
建立和完善科技激励机制。深入贯彻实施《
珠海市技术成果入股与提成条例》,促进科技职务成果转化,吸引、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到珠海创新创业。在继续坚持以“科技重奖”为核心、以“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为特色的科技奖励政策基础上,根据经济科技发展形势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指标体系,突出技术创新指标;设立“专利奖”,鼓励发明创新。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鼓励科技企业试行“期权期股”分配办法,以激励企业经营者和骨干科技人员。
5、整合全市科技资源,构造新的区域创新体系。
以大学园区、科技园区和专业园区为依托,探索以“大学园区(教育)、产学研基地(孵化器)和功能区(产业区)”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科教产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
根据我市北区(唐家湾地区)已集聚了丰富的科教、人才资源特点,重点打造北区科教新城。在继续办好大学园区,大力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依托大学园区科技、教育、人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北区资源,大力发展科教产业及支援服务业,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北区打造成以高校、研发机构、科技园区为载体,以教育、研发、设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特色,以软件、集成电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三大产业为支柱,以技术密集和科技人才密集为支撑,拥有大批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企业,集科研、教育、产业、生态、文化、休闲、生活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科技、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科教新城。
6、大力推进产学研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充分利用“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的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大力推进珠海产学研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创业投资为支撑的官、产、学、研、资、介六要素联姻互动、创新发展的珠海产学研体系。支持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可实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关管理办法。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联合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加强技术协作,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战略联盟,推动科研项目的“院地”和“校企”合作。市科技三项费用对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完善中介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建面向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集成、工艺配套、信息和技术开发等服务。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市技术交易中心,为企业的技术转让和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配合省华南技术交易网,做好珠海“分会场”网络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鼓励海内外人士来珠设立科技中介机构,其办理交易见证的项目,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时不再办公证手续。
7、加强面向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扶持、市场推动、企业化运作的原则,建设一批与我市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在现有的软件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生物医药技术平台。近期对大学园区及科技园区内现有实验室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择优支持,组建公共实验室,加强对共性技术的攻关,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
8、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