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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津粮市场〔2005〕34号)


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
  为全面及时地了解掌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动态,准确信息、加强沟通,推进工作。市局决定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局制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是依据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反映各单位履行职责、落实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综合性信息载体。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区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
  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自2006年1月份开始报送。请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结合本区县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如实填报。每月于5日前,及时上报市局市场管理处。
  三、《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中,“陈化粮销售处理情况”和“地储粮承储企业粮食轮换情况”涉及粮食数量情况,可在其他检查情况栏目内反映。
  四、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或受理的重大的案件、特殊情况等,要以专报形式,随时报告。
  五、在月报表填报过程中,遇到不清楚的监查事项,请随时向市局市场管理处反馈。

  附件: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

  粮食局(粮办室)      单位:人次、个、元、斤

监督检查事项检查基本情况累计情况检查结果受理举报情况
出动人员检查次数检查单位检查人员数检查次数办理许可证数吊销许可证数警告整改罚没其他处罚行为
粮食收购资格审批            
粮食收购企业收购中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情况            
粮食企业库存数量、质量及原粮卫生情况            
涉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陈化粮企业陈化粮销售处理情况            
军粮供应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            
地储粮承储企业粮食轮换情况            
其他情况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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