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渝供发〔2008〕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市农资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8全国化肥供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发改委《
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6号)精神以及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销售主渠道作用,保持春耕农资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重庆现代农业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就做好春耕生产农资供应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春耕农资供应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做好春耕农资供应保障工作,是各级供销社农资企业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传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夺取粮食丰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因此,各级供销社要从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保证农业生产需要出发,进一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把农资供应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将农资供应与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和终端网络建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大力推进放心农资商品下乡进村到户,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绝不允许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进入市场,确保农民在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加大农资货源采购力度,确保市场供求总体平衡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农资销售进入旺季,全市供销系统化肥库存总量与去年基本持平,但碳铵、磷肥库存减少2万吨,有可能会出现价格季节性上涨、货源紧张的现象。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要早计划、早安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增加库存量。要深入农村搞好市场调查,掌握农资需求量及品种,掌握农资供应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市场监测,合理调整储备量,增强驾驭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要积极与农资生产企业衔接,争取厂家支持,争取总代理总经销,最大限度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农资商品不断档不脱销。各区县供销社要将化肥库存及春耕供应情况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财政淡储贷款贴息支持,并建立区县化肥商业淡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