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行业协会:吸收会员500户以上的区域行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建立了规范的协会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活动正常,发挥作用较大。
7、其它各类经济组织:视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
三、入社程序
符合入社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均可以向市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入社申请报告,填写入社申请表。经市总社审核合格,并按规定缴纳入社会费和合作发展资金后,由市总社批复同意后发给成员社证书,正式成为市总社成员社。
四、成员社的权利
1、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合作社工作会议;
2、参加市总社组织的国际、国内活动;
3、参与供销合作社优势商品和归口商品经营;
4、享受市总社提供的各种服务;
5、享受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6、享受市总社“两社两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7、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和获得信息;
8、参与市总社有关项目的开发。
五、成员社的义务
1、承认和遵守《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2、按规定向市总社缴纳社员会费(退社时退还会费本金);
3、按规定向市总社缴纳合作发展资金;
4、接受市总社的行业指导;
5、按规定向市总社报告工作,按时如实报送有关报表;
6、维护市总社的整体利益。
六、退社程序
成员社退社时应书面向市总社申请,由市总社讨论决定,于次年起取消其成员社资格,并收回成员社证书,退回其缴纳的入社会费本金。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市总社《章程》,不履行成员社义务的单位,市总社可劝其退社(或除名)。
七、附则
1、各区市县(自治县、市)供销社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成员社的《入社办法》。
2、本办法由市总社合作指导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行。
附件2: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成员社入社申请表
单位:万元、户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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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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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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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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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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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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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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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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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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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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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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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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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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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税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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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入社)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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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入社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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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纳合作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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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 本企业自愿加入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遵守市总社《章程》,享受成员社权利,履行成员社义务,联合合 作,共谋发展,为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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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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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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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社意见
| 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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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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