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成员社入社办法》的通知

  6、行业协会:吸收会员500户以上的区域行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建立了规范的协会章程,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活动正常,发挥作用较大。
  7、其它各类经济组织:视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
  三、入社程序
  符合入社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均可以向市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入社申请报告,填写入社申请表。经市总社审核合格,并按规定缴纳入社会费和合作发展资金后,由市总社批复同意后发给成员社证书,正式成为市总社成员社。
  四、成员社的权利
  1、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合作社工作会议;
  2、参加市总社组织的国际、国内活动;
  3、参与供销合作社优势商品和归口商品经营;
  4、享受市总社提供的各种服务;
  5、享受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
  6、享受市总社“两社两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7、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和获得信息;
  8、参与市总社有关项目的开发。
  五、成员社的义务
  1、承认和遵守《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2、按规定向市总社缴纳社员会费(退社时退还会费本金);
  3、按规定向市总社缴纳合作发展资金;
  4、接受市总社的行业指导;
  5、按规定向市总社报告工作,按时如实报送有关报表;
  6、维护市总社的整体利益。
  六、退社程序
  成员社退社时应书面向市总社申请,由市总社讨论决定,于次年起取消其成员社资格,并收回成员社证书,退回其缴纳的入社会费本金。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市总社《章程》,不履行成员社义务的单位,市总社可劝其退社(或除名)。
  七、附则
  1、各区市县(自治县、市)供销社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成员社的《入社办法》。
  2、本办法由市总社合作指导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于2006年5月1日开始实行。

  附件2: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成员社入社申请表

  单位:万元、户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性质

 

工商注册登记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注册资本

 

经营项目

 

资产总额

 

年销售额

 

年利润额

 

年缴税费额

 

带动(入社)农户

 

缴纳入社股金

 

年缴纳合作发展资金

 

企业申请

     本企业自愿加入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遵守市总社《章程》,享受成员社权利,履行成员社义务,联合合 作,共谋发展,为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市总社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