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整顿规范我区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

  九、制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办法,规范房屋拆迁行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被拆除房屋的价格评估,由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评估,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强制指定评估机构,垄断评估市场。自治区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办法和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降低房屋建设成本,保护被拆迁人和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行为。1、其收费属全区性的,由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属地方性的,由当地物价部门逐级上报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市地级以下各级政府以及区内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均不得擅自设立住房建设收费项目。2、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借助审批等环节进行强制服务和收费;3、加强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使中介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完全分离,改变过去服务与管理混淆的状况,严禁将管理职能的行政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或中介服务收费、严禁将中介服务挂靠到政府部门的职能上,强制收费或将中介服务与政府性执法收费捆绑或相互搭车进行、强制企业或个人接受,取消一些带有管理性质的经营性收费或中介服务收费。鉴于目前中介服务收费情况比较复杂,拟按以上原则,由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等部门另行制定我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十一、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和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所)收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我区收取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交易额百分比收费的,要改为按服务项目定额收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人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场地、物业管理和其他服务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服务,逐项核定收费标准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所)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定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以及其他与住房交易有关的服务,属于综合性的服务,对未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未提供服务的,不得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