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2007年重要地表水源区官厅水库库滨带(一期)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经我委2007年12月25日主任专题会审议,同意延庆县实施2007年重要地表水源区官厅水库库滨带(一期)生态建设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延庆县水务局。
二、建设地点:延庆县境内官厅水库蔡家河与妫水河入库汇流区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建设总面积2793亩,其中绿色缓冲带573亩,裸露坡面植被恢复1455亩,湿地系统765亩。
四、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工作,项目建后由县水务局负责管护,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查,落实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工资等日常工作开支,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