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雁栖人家(顶秀美泉小镇)项目核准的批复
根据相关文件,我委经研究,同意北京顶秀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雁栖人家(顶秀美泉小镇)。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雁栖镇范各庄村北,东至雁栖河、西至雁栖镇北台上村荒地及范各庄村果园、南至怀丰路及雁栖镇范各庄村果园、北至雁栖镇北台上村及河滩地。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1635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9966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76365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002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