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水库路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为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经审议,同意组织实施水库路集中供热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项目整合十三陵水库以南、京通铁路以北区域内供热资源,拆除现状14座分散燃煤锅炉房,在水库路东侧现状储煤厂新建供热厂一座,安装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并预留2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位置,配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相关设备,设置热力站9座,敷设热力主干网约8公里,供热面积约70万平方米。热源厂建筑面积约8050平方米。
二、工程严格落实规划、土地、环保等要求。
三、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