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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阳宫新区C区项目重新核准事项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阳宫新区C区项目重新核准事项的批复


  根据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合绿化隔离地区的实施,继续开发建设太阳宫新区C区。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太阳宫乡,东至曙光路、西至太阳宫中路、南至西坝河、北至太阳宫大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360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69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27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公建及居住,其中商业部分建筑规模不超过50000平方米。本项目共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86000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83000平方米;三期总建筑面积58600平方米,并就分期情况接受朝阳区建委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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