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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义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义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根据我委《关于顺义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07]1297号),经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顺义区2007年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

  二、建设单位:顺义区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顺义区大孙各庄、牛栏山、北小营和木林等4个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废弃矿山核心区1055亩。建设内容包括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其中:

  (一)工程措施:采石坑平整284384立方米,修建浆砌挡渣墙6176立方米,截、排水沟2858米,六棱砖护坡12150平方米,生态袋护坡2670平方米,蓄水池13座,水井1眼,铺设输水管路5940米,防渗膜101364平方米,石阶240米,客土213790立方米。

  (二)生物措施:栽植元宝枫4944株,臭椿1656株,油松5107株,侧柏5935株,连翘3180株,黄栌3010株,杨树7070株,柳树2486株,柿子树230株,爬山虎8562株,迎春花8100株,沙地柏110280株,蔷薇634株,撒播灌草种36.1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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