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阳坊镇镇区路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经审议,同意你区实施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平区阳坊镇镇区路网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昌平区阳坊镇政府。
三、建设地点:昌平区阳坊镇镇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涉及3条镇区道路,道路总长度6871米,分别为:
(一)阳坊东街起点位于阳八路,终点位于沙阳路,全长1811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具体断面形式为:车行道宽21米,两侧人行道各宽4.5米。同步实施桥涵、交通、照明、绿化以及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综合市政管线工程。
(二)后西路起点位于经一路,终点位于规划温阳路,全长3084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具体断面形式为:机动车道宽16米,两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各宽5米,两侧边沟各宽2米。同步实施桥涵、交通、照明、绿化以及排水等综合市政管线工程。
(三)后二路起点位于白虎涧风景区,终点位于后西路,全长1976米。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7.5米,其中车行道宽6.5米,两侧土路肩各宽0.5米。同步实施桥涵、交通、排水等工程。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节水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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