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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龙潭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龙潭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的批复


  你委《关于崇文区龙潭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发改请[2007]92号)及所附材料收悉。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体育工作,建设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的意见》(京发[2003]15号),满足群众体育发展的要求,创建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按照我委2008年社会事业投资安排原则和资金扶持方向,经我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经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建设崇文区龙潭全民健身体育活动中心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崇文区龙潭公园西南端预留用地中,西侧为左安门内大街,东侧、北侧紧邻龙潭公园,南侧为左安漪园小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乒乓球室、羽毛球场、网球场、中老年活动室、儿童和青少年多功能活动厅等群众健身设施。占地总面积185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94平方米,其中地上3831平方米,地下746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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