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村民自住楼项目的批复
你委《关于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进行旧村改造建设村民自住楼项目核准的请示》(通发改〔2008〕第100号)收悉。根据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宋庄镇富豪村村民自住楼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东至通顺路、西至壁富路、南至通顺路与壁富路交叉口、北至小中河。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546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000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341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205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24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不超过24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村民自住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