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建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7〕76号)
重庆市技能人才培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原国家
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批准建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新建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由我局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并统一授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标牌。
望你们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认识,加强鉴定所的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和完善鉴定条件,在规定的职业和等级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属于统考职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附件: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重庆市技能人才考核服务中心
基本情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科技服务大厦9楼
邮编:400020
电话:8907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