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贸三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审批国贸三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京电发展[2008]19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国贸三期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国贸桥西北侧。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国贸三期110千伏变电站及其输变电配套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570平方米(以市规划委实际钉桩为准),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以市规划委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为准);建设电力隧道约0.415公里,敷设电缆约26.6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