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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旺兴湖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旺兴湖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区《关于大兴区旧宫镇旺兴湖公园二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京兴发改文[2008]54号)收悉。为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隔离带功能,巩固公园一期建设成果,为居民提供更多绿色公共活动空间,经市政府批准,原则同意由你区组织实施旧宫镇旺兴湖郊野公园二期建设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分南区和北区两部分,总面积约90.8公顷。其中,南区面积约30.8公顷,北区面积约60公顷。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乔木约1.4万株、灌木约1.6万株,道路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场地铺装约1.3万平方米,配套必要的喷灌、电力照明和服务设施等。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植乔木约2.6万株,灌木约15.5万株,道路面积约2.2万平方米,场地铺装约8082平方米,配套必要的喷灌、电力照明和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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