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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天元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天元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园林局:
  你区《关于报送天元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8]72号)收悉。为巩固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成果,提升原有绿地的综合效益,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绿色公共活动空间,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原则同意由你区组织实施天元郊野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大井村和小屯村范围内,总面积约32.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植乔木约5500株、灌木约7300株,地被约14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道路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场地铺装约9100平方米,配套必要的喷灌、电力照明和服务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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