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海子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园林局:
你区《关于报送海子公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丰发改投资字[2008]71号)收悉。为巩固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成果,提升原有绿地的综合效益,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绿色公共活动空间,经市政府批准,原则同意由你区组织实施海子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村,东至南苑界,西至京开路,南至汉龙物流中心,北至南环铁路,总面积约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植乔木约1万株、灌木约4.3万株、地被约10万平方米,新建及改造道路面积约1万平方米、场地铺装约8000平方米,配套必要的电力照明和服务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