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区海棠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你区《关于报送朝阳区海棠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朝发改[2008]203号)收悉。为巩固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成果,提升原有绿地的综合效益,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为居民提供绿色公共活动空间,经市政府批准,原则同意由你区组织实施海棠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总用地面积约33.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植乔木约5671株、灌木约2.7万株,道路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场地铺装约8000平方米,配套必要的电力照明和服务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