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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新渝技工学校巫溪县教学部的批复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新渝技工学校巫溪县教学部的批复
(渝劳社办发〔2007〕178号)


重庆市新渝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设立重庆市新渝技工学校巫溪县教学部的请示》(校发〔2007〕9号)收悉。经考察,你校办学规模日趋扩大,办学条件较为完善,拥有较强的理论教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基本具备开展联合办学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为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你校设立重庆市新渝技工学校巫溪县教学部。
  希望你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认真做好联合办学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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