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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行知技工学校正式举办高级技工班的批复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行知技工学校正式举办高级技工班的批复
(渝劳社办发〔2007〕257号)


重庆市行知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班的报告》(渝行知发〔2007〕15号)收悉。经考察,你校从2007年开始试办高级技工班以来,已基本具备举办高级技工班的条件。经研究,同意你校正式举办数控技术和模具两个专业高级技工班。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属高技能人才,教学计划必须按复合型、知识型技能人才原则,紧靠国家二级职业标准原则和现代企业用人要求来制定。高级技工班应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二、教学模式应采用模块式的方法,不能采用单一工种旧就学体系。
  三、应注重对学生的创新意识、职业意识和敬业精神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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