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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2008年农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2008年农民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2008年大兴区农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京兴发改文〔2008〕1号)收悉。经我委主任专题会研究,同意你区实施2008年农民安全饮水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现有水厂扩户工程12处,解决31个村2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新打水源井9眼,新建井房9座,安装消毒设备2台套、水泵11台套,铺设主管道36千米、村内管网280.4千米,安装水表7056块、节水龙头141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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