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你委《关于新建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崇发改请[2008]48号)收悉。同意你委建设崇文区城市综合管理业务用房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崇文区广渠门铁路桥以西,东至铁路西侧30米,西至白桥大街,南至广渠门内大街,北至工艺木刻厂。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1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4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崇文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崇文区环境保护管理局、崇文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崇文区财政局四家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同步实施电力、给排水、采暖、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具体面积分配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