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新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新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你委《关于延庆新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延发改〔2008〕第050号)和《关于延庆新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收悉。为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经审议,同意你县组织实施延庆新城城南集中供热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整合妫水河以南,规划修竹街以北,新城东、西边界范围内的供热资源,拆除现状11座分散锅炉房,在延庆经济开发区内百莲街西侧新建热源厂1座,安装3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配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相关设备,设置热力站17座,敷设热力管线6.8公里,总供热面积约241万平方米。热源厂总建筑面积约9681平方米(以规划审定为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