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购置业务用房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文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购置业务用房的批复
你委《关于崇文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购置业务用房的请示》(崇发改请[2008]6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购置业务用房。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变更为:崇文区广渠门内白桥大街22号,北京工商联大厦内。
二、
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为:购置北京惠丰基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工商联大厦一、二、四层房产,总建筑面积3978.27平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