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珍珠泉乡四宝路(珍珠泉村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议,同意延庆县实施珍珠泉乡四宝路(珍珠泉村段)改建工程项目。
一、项目名称:延庆县珍珠泉乡四宝路(珍珠泉村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延庆县珍珠泉乡政府。
三、建设地点:延庆县珍珠泉乡。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珍珠泉乡四宝路起点位于珍珠泉村西,终点位于珍珠泉村卫生院,道路全长1120米,路基宽8.5米,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断面布置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同步实施桥涵、交通、排水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