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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双流县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双流县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四川省招商引资局:
  贵单位《关于请批准设立双流县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的函》(川招商函[2009]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请派出单位加强领导和管理,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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