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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门头沟区龙泉镇煤矸石山植被恢复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门头沟区龙泉镇煤矸石山植被恢复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门头沟区实施龙泉镇煤矸石山植被恢复及景观建设工程。该项目工程建设主要是对煤矸石山进行稳定治理,实施绿化美化,并配套建设水利工程配套设施、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采取削坡降坡、砌筑挡墙、设置排水沟、打井、配套水利设施等措施治理煤矸石山59.14公顷;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措施实施绿化美化54.8万平方米;采取铺设道路、修建人工景观等措施建设景观及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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