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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四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四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顺义区实施北京林河经济开发区四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34594.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实施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该地块上房屋建设按本市固定资产投资程序另行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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