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北大附中东侧“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海淀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实施海淀区北大附中东侧“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
一、项目名称:海淀区北大附中东侧“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淀区北大附中。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由市规划委核定。
三、该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总投资金额以北京市财政局核定数额为准。
四、“边角地”整治项目用地要严格执行相关土地政策法规,并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关于“城中村”整治后建设用地储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市[2005]430号)规定,做好“边角地”整治后建设用地的储备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