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兴区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经审议,原则同意大兴区实施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大兴区所辖东店村等21个村各建设一座阳光浴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287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约2130平方米;辅助热水热源和采暖热源均采用地源热泵方式,同步实施简易污水处理、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