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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庆县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经审议,原则同意延庆县实施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延庆县所辖百眼泉村等30个村各建设一座阳光浴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002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约2810平方米;辅助热水热源和采暖热源均采用生物质锅炉方式,同步实施简易污水处理、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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