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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平区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经审议,原则同意昌平区实施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昌平区所辖十三陵村等22个村各建设一座阳光浴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24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约3450平方米;辅助热水热源和采暖热源均采用生物质锅炉方式,同步实施简易污水处理、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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