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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云县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云县2009年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经审议,原则同意密云县实施新农村阳光浴室工程。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在密云县所辖杨各庄村等26个村各建设一座阳光浴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241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约2692平方米;辅助热水热源和采暖热源均采用生物质锅炉方式,同步实施简易污水处理、智能IC卡控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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