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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2009年造林绿化暨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通知


  8.立体绿化:重点绿化政府广场挡土墙、西山派出所挡土墙、东环路边挡土墙等。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绿化任务(三年),按照《鸡西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贯彻执行。

  (十一)市林业局直属林场

  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7700亩。

  (十二)绿海林业公司

  三北防护林工程造林9789亩。

  (十三)市交通局

  公路绿化1232公里,面积19276亩。

  (十四)市水务局

  江河湖库渠绿化5900亩。

  四、造林绿化工程标准及要求

  (一)公路绿化工程。由交通部门牵头,县(市)、区、乡政府负责组织绿化。省级以上公路两侧绿化带标准为10米、县级绿化带标准为5米,乡村公路两侧至少2行树木。栽植灌木高度达到0.5m以上,乔木胸径达到4-5cm。栽植要求大坑大水,做到整齐划一,植树场地平整干净,植后树木白化,树盘整齐一致美观。

  (二)荒山荒地造林工程。由林业部门牵头,县(市)、区、乡政府负责组织造林,每亩植树标准以造林规程为准,要求苗木标准为Ⅰ、Ⅱ级,加强栽植管理,保证成活率。

  (三)公路两侧农田林网绿化工程。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对已有农田林网进行补植完善。新区林网建设要根据国家标准搞好规划,林带至少3-5行乔木,株距2米,行距2米,大苗苗高1.5米以上。

  (四)村屯绿化工程。由县(市)、区负责,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创新绿化模式,有条件的村屯要栽植环村林带,搞好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绿化,达到村屯绿化验收标准。

  (五)江河湖库渠绿化工程。由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完成。江河两岸、大中型水库和湖泊四周大力营造护岸林,第一山脊以内宜林荒山荒地应全部造林绿化,建成完整的防护林体系;沟渠绿化宽度要因地制宜。

  (六)城市绿化按国家级园林城市绿化标准执行。

  五、时间安排

  (一)从2009年2月20日至3月1日,各造林绿化单位完成作业设计、地块落实、苗木调剂等准备工作。

  (二)3月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完成村屯绿化占地征用、清障、整地和挖边沟等准备工作。

  (三)4月10日至5月10日,各造林绿化单位完成造林绿化苗木栽植工作。城建绿化美化按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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