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登记:(20个工作日)
收件(1个工作日) 初审:(10个工作日) 复审:(3个工作日) 审批:(3个工作日) 缮证:(2个工作日) 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收件:(1个工作日) 初审:(10个工作日) 复审:(3个工作日) 审批:(3个工作日) 缮证:(2个工作日) 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实行二审结案)
收件:(1个工作日) 初审:(2个工作日) 复审(1个工作日) 缮证(注销权证):(1个工作日)。
抵押登记:(10个工作日)
收件:(1个工作日)学者 初审:(3个工作日) 复审:(2个工作日) 审批:(2个工作日) 缮证:(1个工作日) 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3、按规定应进行公告的登记案件,由初审人员提出意见,并拟定公告内容,报产权部门负责人复审后登报公告。登报公告时间一般为15天。
附件2
交易转移登记简化程序流程图
申请→收件→初审→核准(交易→核准(产权)→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流程图说明
1、职责分工
交易转移登记(含房改房出售转移登记)的收件由交易部门工作人员负责。
“初审”由交易部门人员负责。
“核准”,分别由交易、产权部门负责人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但房改房转移登记,只须产权部门负责人核准。
重大房地产交易转移登记案件(涉及有关税费减免的情况),经交易、产权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须报送各自分管领导审批。
2、时限规定:
转移登记:(10个工作日)
收件:(1个工作日)――初审:(3个工作日)――交易核准:(2个工作日)――产权核准:(2个工作日)――缮证:(1个工作日)――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房改房登记:(20个工作日,实行二审结案)
收件:(2个工作日)――初审:(10个工作日)――核准:(3个工作日)――缮证:(3个工作日)――收费、发证:(2个工作日)
3、按规定应进行公告的登记案件,由初审人员提出意见,并拟定公告内容,报交易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登报公告。登报公告时间一般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