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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发证收取证件资料的规定》的通知

  4、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5、其它共有人同意证明

  6、贷款合同

  7、抵押合同

  8、评估报告书

  9、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10、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不同性质的法人组织或单位的抵押,还应分别收取下列证件之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批文

  集体企业的职代会通过证明

  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二)预购合同抵押登记:

  1、申请表

  2、预购售合同(预售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全套)

  3、贷款合同

  4、抵押合同

  5、证明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开发商同意抵押证明

  7、 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8、 授权委托书及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用地红线图

  6、贷款合同

  7、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8、抵押双方法人资格证明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1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抵押变更登记

  1、申请表

  2、双方重新签订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3、原他项权证或期房证明

  4、变更申请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5、其他相关资料

  注:期房证明换发他项权证时,收取证件有:申请表、期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其他相关资料

  (五)抵押注销登记:

  1、注销申请表

  2、原他项权证(或期房抵押证明)

  3、他项权利灭失证明

  4、房屋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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